企业涉税信息的公开并非“一概而论”,而是根据信息性质分为“强制公示(被动公开)”与“主动公示(依申请或内部共享)”两大类。
根据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欠税公告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)及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》,核心区别在于:欠税及重大失信信息属于行政强制公示,必须全网公开;而具体的纳税金额、税负率等核心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,仅在特定执法场景下共享。
以下是详细范围界定:
此类信息由税务机关依职权主动发布,无需征得企业同意,主要目的是社会监督与信用惩戒。
根据2026年新规,只要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纳税款(含教育费附加、滞纳金),均会被公示。
公示频率:按月公示(旧规为按季或按半年,2026年起已收紧)。
公示渠道: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、省税务局官网、办税大厅、新闻媒体。
具体公示内容:
企业身份: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、经营地点。
责任人信息: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姓名、证件号码(身份证号)。
欠税明细:欠税税种、欠税金额、滞纳金金额、欠缴日期。
针对性质恶劣的行为,除公示外还将实施联合惩戒。
触发情形:虚开发票、偷逃税金额巨大(通常百万以上)、骗取出口退税、抗税等。
公示内容:除基本信息外,还会公布主要违法事实、相关法律文书号及惩戒措施。
特殊保护:若企业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,或已依法注销,通常可不公告或停止公布。
此类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,不会在互联网上主动群发,但会在以下场景被“定向公开”:
获取方式: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“个人所得税”APP等官方渠道,经企业授权或实名登录后查询。
公开范围:
A级: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告名单(光荣榜)。
D级:通常仅在税务系统内部及合作银行间共享,用于限制贷款或发票领用,不一定会全网曝光具体分数,但会标记为“高风险”。
企业若需向银行贷款或参与招投标,需主动申请开具以下证明,此时属于企业主动披露:
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》:证明近三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。
《纳税记录》:证明具体的纳税金额(替代了旧版的完税证明)。
根据《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,税务行政处罚(如罚款)、行政许可(如一般纳税人资格)会通过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整合。
查询范围:社会公众可查询处罚结果,但无法查询企业的详细账簿或具体交易流水。
线上渠道: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,进入“公众服务”或“信用评价”模块;或访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官网的“欠税公告”专栏。
第三方平台:企查查、天眼查等商业平台会抓取上述官方公示数据,可作为辅助监测手段。
异议处理:根据新规,税务机关在公告前会推送拟公告内容。若发现金额或滞纳金计算错误,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异议。
更正流程:提交《情况说明》及相关缴款凭证,税务机关核实后(通常3个工作日)会更正或撤销公告。
滞纳金同步公示:2026年新规明确,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滞纳金也要一并公告。不要以为补了本金就没事,滞纳金未清同样会被公示。
个体户全覆盖:不要心存侥幸,个体工商户及未办执照的经营自然人,只要产生欠税,同样会被公示姓名和身份证号。